为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,推动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,根据《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(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)管理办法(2017年修订)》(佛府办〔2017〕21号)规定,现开展2021年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(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)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按照《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0年中小企业服务项目计划的通知》、《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1年中小企业服务项目计划的通知》的要求,已登记入库的人才和创业培训、中小企业服务活动项目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二)申报单位近5年内没有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或重大信用不良记录(未够5年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),不处于取消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资格期,不存在怠于履行验收义务的情况;
(四)申报项目未取得同级财政资金支持;
采用竞争性评审的方式进行事后补助,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%,单个机构补助总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。
所有申报材料必须在佛山扶持通(以下简称“平台”)上传。网址:https://fsfczj.foshan.gov.cn/#/home;运维联系电话:83282211。
1.项目承诺函(系统生成);
3.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;
5.资金使用相关凭证,列明项目收费和相关支出费用等情况,提供收支凭证汇总表和收支明细,附上有效的凭证复印件。要求发票必须在平台的发票列表中上传,合同、协议、专家费签收单必须在平台的合同列表中上传。
6.通知、照片和签到表等凭证资料;
8.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;
10.在佛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上传培训资料的情况(根据实际情况提供)。网址:www.foshansme.com,运维联系电话:83996926;
五、申报要求
(二)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。
六、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
申报单位在平台上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后,通过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;受理通过后,申报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各区经济(和科技)促进局。平台和纸质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31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各区经济(和科技)促进局对申报项目材料(包含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)进行初审,并于6月15日前通过平台和OA将推荐函、汇总表、申报材料纸质版(一式一份)等材料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,逾期不予受理。
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,并将拟扶持项目在平台上进行公示。
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扶持项目上报市政府审批。审批通过后进行项目资金下达。
附件:项目汇总表
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(联系人:肖嘉颖;联系电话:83995367)
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