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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新企业认定条件 高新企业认定的申报指南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
2019年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、税收优惠政策、时间、好处、流程

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申请指南

一、审批内容

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,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,对入库企业给予研发支持。

二、设定依据

中共深圳市委、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《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》的通知(深发〔2016〕7号)。

三、审批数量及方式

审批数量:有数量限制,受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。

审批方式:自愿申报、专家评审、审批机关审定。

四、审批条件

(一)已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;

(二)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,应符合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》规定的范围。

五、申请材料

(一)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(业务申请->市科技创新委->科技政策->高企培育)在线填报申请书(包括研发项目清单和研发人员名录等),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;

(二)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

(三)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;

(四)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;

(五)税务登记证复印件;

(六)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(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)复印件;

(七)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;

(八)研发项目登记材料(项目登记模块打印PDF文档);

(九)其他证明材料,如企业资质证书、知识产权证书或申报文件、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(查新)材料、检测报告等(自主选择提供)。

企业在申请前需先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(业务申请->市科技创新委->科技政策->项目登记)进行研发项目登记。

以上材料一式二份,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,A4纸双面打印/复印,非空白页(含封面)需连续编写页码,装订成册(胶装),在书脊处注明公司名称及申请年度。

六、申请表格

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,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。

七、审批受理机关

(一)受理机关:市科技创新委员会。

(二)受理时间:(按申报顺序,分批处理):

网络填报受理时间:7月1日至8月20日。

书面材料受理时间:7月1日至8月22日。

八、审批决定机关

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。

九、审批程序

申请人网上申报——向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——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――送统计部门核实——市科技创新委会、市财政委员会共同审定——社会公示——市科技创新委员会、市财政委员会共同下达资助资金。

十、审批时限

每年一次,成批处理。

十一、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

证件:批准文件。

申请单位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资金拨付。

十二、审批的法律效力

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获得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。

十三、收费

不收费。

十四、年审或年检

无年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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